相亲找到意中人莫名其妙成“小三”

前不久,婚介公司给刘女士打了电话,称找到一位不错的吴姓男子,磐安人,四十岁出头,在义乌承包住宅水电安装工程,年收入20多万元,模样也不错。
义乌的刘女士今年38岁,在义乌一所初中任教。女儿三岁时离了婚,一直单身。女儿今年上了初中,在亲戚朋友的劝说下,她来到义乌市区一家婚介公司,缴纳了服务费1800元。
在婚介征婚,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满意的男人,跟他去老家见了父母。没想到当晚男子的原配就找上门来,自己莫名其妙成了“小三”。
两人在义乌一家咖啡厅见了面,吴某称他离异多年,父母和两个小孩都在老家。

刘女士觉得吴某为人随和,说话也实在,对他有了好感。没过多久就跟吴某去了磐安老家,吴某的母亲还包了一千元红包给她。谁料,从磐安回来的当晚,刘女士刚到吴某的住处,一个满脸怒容的中年妇女就冲了进来,对着刘女士一顿臭骂。女子说她是吴某的妻子,警告刘女士不得再与丈夫接触。原来,吴某虽然和妻子分居多年,但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。
这让刘女士十分震惊,当场退还了红包,并同吴某断绝了联系。
刘女士来到婚庆公司,要求退还服务费1000元钱,并终止合同。婚介公司拒绝了。
刘女士投诉到义乌市场监管局稠城市场监管所。工作人员认为,婚介公司审核不严,违规操作,在吴某没有提供离婚证或出示法院离婚民事判决书的情况下,听信他的一面之词,存在明显过错,应当承担相应责任。
随后,经过调解,改家婚庆公司的负责人表示愿意退换刘女士的1000元服务费,并承诺完善公司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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